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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望奎县2023年公开招聘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黄金点位 2023/12/11 9:18:35 706 0


为解决望奎县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望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方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望奎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不限户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与岗位相应的能力素质,爱岗敬业。
3.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和有关资质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5年6月16日至1988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包括当日);报考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要求的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望奎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项目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等;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以上服务期、辞退等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按满年满月计算。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lwangkui.gov.cn/)、“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https://wk2023zp.ibaoming.net/)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9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5日。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
2.报名网址:https://wk2023zp.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报名使用近三个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相关的附件。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每名报考者只限报考1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均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1m字节以内,画质清晰。
5.凡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证明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
6.网上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与《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8.政策咨询电话:0455-6487341(工作日8:30-11:30,14:00-17:30);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63。
9.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网上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3年7月5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10.报名后的各环节事项,将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以《公告》或《通知》方式发布,请报考者持续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算报名成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公开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改报一次。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考生,全额退回笔试费用。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政策加分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加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首次合同期内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护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标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
3.符合加分政策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项目生: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区、县管理部门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6)“公益性岗位”:望奎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认定表(附件3)、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5),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就业部门公章),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需提供首次签订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满2年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原件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纳入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信息截图(加盖就业部门公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入伍政审表”、“入伍批准书”、“退役登记表”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护人员”:望奎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认定表(附件3)、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推荐表(附件4)、与《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推荐表》中所填考核年度一致的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加盖服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考核年度一致的3年工资发放银行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服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申请加分考生现场审核通知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回。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等。笔试结束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及排名。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面试
(1)面试现场资格确认。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闱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入闱考生须携带有关资料进行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参加面试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将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确认及公示期间,凡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当到现场实际参加面试仅1人时,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当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若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应聘人员没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告知后24小时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资格。
3.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到加分认定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入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正式聘用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四、考试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要求,对在报名、考试、现场资格确认、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由望奎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望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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